特獎
08155556
46485330
67261775

頭獎
42777 940
60880 077
98966 165

沒中沒中呀!!!現在也只能真的是隨緣了,不過我在剛開始對發票的時候想到了一件事。因為最近在看漢字說清楚,所以最近對於字意會比較在意,我就在想到底是「對獎」正確,還是「兌獎」正確呢?後來查了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之後,發現其實兩個詞都可以用啦,只不過意義不同就是了。

「對獎」的意思是「比對票根與贈獎活動公布的中獎號碼。」,而「兌獎」則是「以所蒐集的票券向提供獎品處換取獎品。」,所以我們應該要用統一發票「對獎」,而拿統一發票去郵局「兌獎」,這樣大家應後就不會搞混囉。

參考資料:
udn 發票與樂透
2009年9-10月統一發票號碼
對獎 -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對獎 -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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